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广东蓄能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刚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张昆、独立董事张粒子因工作原因请假。 2、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文辉、张格华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