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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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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15: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材料产业布局,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院生物”)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科院生物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综上,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19亿元的担保。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科院生物在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证期间为相关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对科院生物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9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9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董事依法履行职责,有效调动董事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如下三类董事: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本办法所称的公司董事薪酬,均指上述适用对象在公司所领取的薪酬。
  第三条独立董事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领取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根据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个人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并可结合监管要求、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业绩达成情况等动态调整。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等,对董事进行考核并制定董事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董事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公司董事在年度内对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经营业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董事长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出专项奖励建议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发放
  第九条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十条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和索赔
  第十二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的任何条款,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表决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6、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8、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类别: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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