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7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周四)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1-6616800
  3.联系传真:0471-6622596
  4.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5.联系人:周志强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
  (二)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12人。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要求,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46)。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有关要求,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2026-047)。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履职责任风险,保障董高依法履职合法权益,发挥各治理主体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为自身及董高人员投保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一)董责险释义
  董责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分支,指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第三方(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等)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相关合理费用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董责险仅保障非故意、非恶意的履职过失行为,故意违法犯罪、个人行为及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事项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被保险人
  1.被保险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外子公司。
  2.被保险自然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或监事会成员;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雇员等一切具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公司投保保单及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分项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内)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同累计赔偿限额
  (2)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赔偿:800万元
  (3)监管危机事件费用:200万元
  (4)调查费用:800万元
  (5)公关费用:100万元
  (6)衍生索赔调查费用:100万元
  (7)纳税责任:500万元
  (8)预调查费用:200万元
  (9)重要人员损失:50万元
  3.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外)
  (1)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抗辩费用:50万元
  (2)环境破坏的抗辩费用:100万元
  (3)个人超赔责任限额:100万元
  (4)累计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的5%
  4.免赔额: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所产生的损失:20万元
  (2)不当雇佣行为:10万元
  (3)其它无免赔
  (四)保险期限
  保单期限为1年,分两期投保。第一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第二期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具体生效日期以保单载明为准。
  (五)扩展条款
  1.超额保障责任保险条款
  2.未缴纳税款责任保险条款
  3.被保险公司雇佣行为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4.公司调查费用保险条款
  5.公司有价证券索赔损失保险条款
  6.公共关系费用扩展保险条款
  7.被保险公司危机沟通费用保险条款
  8.预调查费用扩展保险条款
  9.重要人员损失保险条款
  10.附加子公司释义条款
  11.新子公司自动承保条款
  12.被保险自然人释义条款
  13.指定公估条款
  14.预付赔款条款
  (六)承保机构与保费
  首席承保公司及保费依据统一招标确定的结果执行,保费预计不高于30万元/年。
  二、备查文件
  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