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沈新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晓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新芳通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2日,沈新芳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9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 本次权益变动后,沈新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晓宇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8.90%减少至46.33%,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相关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正常减持,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主体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