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REIT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2月26日,本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近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华泰资管-三峡清洁能源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REITs(审)〔2026〕15号),对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华泰资管-三峡清洁能源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2026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90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注册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20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5亿份。 (三)同意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应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项目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