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次仅对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6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开放期及开放期业务办理情况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鼎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博享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华夏博享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博享6个月持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26899,C类基金份额代码:026900,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6年6月16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6年6月17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本次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本基金发生末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6个月内不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