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6月15日起调低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调整方案 自2026年6月15日起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8%。本次修订仅涉及费率的调整,托管费率的计提方式不变。 二、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步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费率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26年6月15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s://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3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条款修订对照表 ■ 附件二:《托管协议》条款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