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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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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赢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福建晋江赢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石投资”)持有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985,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赢石投资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赢石投资因基金对已投项目进行退出,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5,437,54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812,5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3,625,0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减持期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10月5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赢石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赢石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2、本企业承诺并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持股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赢石投资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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