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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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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6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413,236.04美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413,236.04美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4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理赔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5月31日为人民币554,937.2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公司”)就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福建分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闽0102民初7681号)。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险金 2,413,236.04美元;
  (2)判令被告以2,413,236.04美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理赔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26年5月31日为人民币554,937.2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2年7月21日,轻工公司向被告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保险单号CH000563,有效期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续保后,轻工公司就买方HK WIR SHONHEIT TRADE CO LTD(以下简称“WIR公司”)申请信用限额,被告分别于2023年5月6日、2023年7月10日批准了200万美元及300万美元的信用限额。
  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5日期间,轻工公司与WIR公司陆续签订28批货物的《销售合同》,合计金额5,351,280美元,均已向被告投保。货物到港提货后,WIR公司自2023年7月起拖欠货款。轻工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向被告发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可能损失通知书》并根据被告指示自行追讨,其后正式发起索赔申请。被告以“所出口的货物系轻工公司代理且存在关联交易”为由拒绝理赔。
  轻工公司认为,WIR公司拖欠货款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被告拒赔缺乏依据,已构成违约,遂提起本案诉讼。
  三、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8,28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65%。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原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闽0102民初7681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6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与福州市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因福州锦森未能及时偿还欠款及其他费用,其部分银行账户于近日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福州市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就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森”)、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森成鑫(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成鑫”)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闽0103民初1924号、(2025)闽0103民初1947号、(2025)闽0103民初1956号,上述案件已于2025年7月7日一审判决,其中案件一(2025)闽0103民初1924号的判决结果:福州锦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供应链公司支付货款26,116,593.4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6,100元;三木集团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案件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0)。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未能及时偿还欠款及其他费用,其部分银行账户于近日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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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影响
  1、账户冻结:供应链公司的诉讼已导致福州锦森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直接影响其资金流动性及日常经营支付;
  2、福州锦森未能及时偿还相关欠款及其他费用,会面临支付违约金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相关费用增加。上述债务未及时偿还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亦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二)后续安排
  本次未能及时偿还的债务金额为2,611.66万元及其他费用,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65%。目前,公司正与对方沟通和协商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完成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同时,福州锦森已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及资金结算,以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8,28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65%。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及时跟踪上述款项支付事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6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近期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已达到15个交易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一)光大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2),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一至六层、九层至十七层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为2年。
  近日,公司及福州轻工分别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来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通知书》《逾期融资本息催收函》,福州轻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及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业务品种为国内信用证。该笔贷款已于2026年5月22日到期,前述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55,000,000元及相应利息220,000元,合计55,220,000元。根据合同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7.2%执行计收逾期利息,请福州轻工及时清偿所欠本金及相应利息,三木集团及时履行所承担的还款及担保责任。
  截至目前,福州轻工尚未偿还上述相关借款、利息等,公司担保的上述相关债务已逾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逾期支付已达到15个交易日。
  (二)华夏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1),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和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之间孰晚者起算。
  近日,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担保人)、三木建发(债务人)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发来的《催收逾期贷款/欠息通知书》,根据债务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于2025年12月4日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主合同)及担保人于2025年3月23日、2025年6月20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三木建发申请并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三木建发未按约定足额交存应付票款,导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发生垫款,垫款本金为11,683,660.53元。截至本通知之日,三木建发已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本金及利息为11,689,502.36元。请三木建发抓紧落实还款资金,及时清偿所欠垫款本金、利息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三木建发、福州轻工可能会面临支付罚息、违约金等情况,同时公司为福州轻工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三木建发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可能导致公司代为清偿相关债务。上述逾期担保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合计6,690.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46%。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三木建发、福州轻工尽快完成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并将对三木建发、福州轻工上述借款支付事宜及时跟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5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7,840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728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33,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3.19%。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逾期担保金额(本金及利息)为8,116.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2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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