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业绩补偿方签订〈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康”)时的业绩补偿方,即咖辅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擢英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爱川签订《东方华康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将其合计持有且已依法实缴的东方华康1.1103%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以抵偿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东方华康的通知,东方华康已完成业绩补偿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 特此公告。 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