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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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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涉及公司“ST新华锦的‘变脸’三部曲”等报道。为了避免误导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就报道相关事项予以澄清。
  二、澄清声明
  经核查,对上述报道中的主要事项澄清如下:
  (一)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纺织”)、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同属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荔之与新华锦纺织之间开展的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涉及的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经公司自查及审计机构复核,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自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完毕以来,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新增资金占用行为。
  (三)公司与王荔扬、柯毅业绩补偿一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6月9日开庭审理,具体事实以后续法院判决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一)对于相关不实报道,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视情况需要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溯的权利。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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