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三)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6.69%股份的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黄河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9、听取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刘功润、许多奇、陈清洋、卫哲)。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至议案七、议案九已经公司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八已经公司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三至议案八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四、议案七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