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2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罗昌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张佳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