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晔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周荇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及阳潇对议案4回避表决。 3、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君楠、谢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