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29-00099号)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29-00018号)(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2024年度和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其中个别项目列示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更正后: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更正原因 公司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关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往来款性质分类有误。该笔款项实际为公司开展正常业务所形成的经营性往来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除以上更正外,《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29-00099号)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29-00018号)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