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方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共计868,39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4,018,238股减少到863,149,84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64,018,238元减少到863,149,843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情况,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5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8:00一12:00,14:00-18:00 2.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3.电话:0917-3626561 4.传真:0917-3625666 5.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