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委会职务。本次离任生效后,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委会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金时江先生、裴平先生、杨相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辛勤付出与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