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市场总监任职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聘任杨西琳女士为本行金融市场总监的议案。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杨西琳邮储银行金融市场总监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299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杨西琳女士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杨西琳女士自2026年6月1日起就任本行金融市场总监。杨西琳女士的简历请见本行于2025年12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2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6年6月2日簿记建档,并于2026年6月4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1.88%,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2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以下报告: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5、6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告和通函。 ■ (二)本行董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行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为提升现场会议登记效率,方便股东提前准备参会携带文件,本次设置股东预登记环节,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下午5:00,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段,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登记。预登记不构成正式会议登记。 ■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至10:00,10: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邮编:1008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杨 电话:010-68858158 传真:010-68858165 电子邮箱:psbc.ir@psbcoa.com.cn (二)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附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10:00前以专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4.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行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6.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