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文哲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2人,代表股份671,817,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50,008,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1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2人,代表股份21,808,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28,098,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28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人,代表股份21,808,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87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2%;反对15,829,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2%;弃权117,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451%;反对15,829,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353%;弃权117,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85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35%;反对15,875,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0%;弃权9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33,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807%;反对15,875,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987%;弃权9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887,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89%;反对15,839,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7%;弃权9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6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077%;反对15,839,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716%;弃权9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63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21%;反对15,987,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03%;弃权66,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80%;反对15,987,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18%;弃权66,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36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04%;反对16,38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5%;弃权67,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41,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26%;反对16,38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264%;弃权67,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294,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06%;反对16,453,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2%;弃权68,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7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977%;反对16,453,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579%;弃权68,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98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58%;反对16,38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6%;弃权1,448,4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94%;反对16,38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055%;弃权1,448,4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5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912,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25%;反对15,812,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7%;弃权9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93,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46%;反对15,812,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755%;弃权9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