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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6-033 |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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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施驰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642,750,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35,467,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7,28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1人,代表股份7,32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人,代表股份7,28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2%。 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了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181,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4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93%;反对4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4%;弃权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睿林、黄可鑫 3.律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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