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ACIIS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贺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表决,本次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其余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不涉及需要回避的情形。 5、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芳、黎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