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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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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股份捐赠而导致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84,69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1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捐赠人”)为履行2023年与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受赠人”)签署的《捐赠协议》,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向受赠人无偿捐赠其持有的4,816,78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使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捐赠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控股股东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熙生物 股票代码:688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6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赵燕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名称: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999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5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据为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信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赵燕女士 ■ (二)、上海琰泽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捐赠协议》以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捐赠,并非控股股东以获取资金回报的减持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列示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捐赠协议》而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进行的无偿股票转让,《捐赠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4,816,782股标的股票已于2026年5月28日过户至受赠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赠人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披露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及其变动情况请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赵燕女士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 (三)赵燕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赵燕女士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本次股票交割前通过公司披露提示性公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控股股东应披露的情况 (一)本次股票交割为控股股东履行《捐赠协议》以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捐赠,并非控股股东以获取资金回报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除经营性往来款项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3,201,921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4,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59,201,921股,除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部分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2025年9月24日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普通股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后持股287,536,842股,持股比例59.69%;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289,031,485股,持股比例60.01%。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燕女士 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捐赠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琰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燕女士 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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