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4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投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最终保费以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4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6-04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5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陈旭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电话:0728-6402068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的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