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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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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6-01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建明先生、田明先生、俞洋先生、黄雄先生、陈頔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邬展霞女士、高国垒先生、邵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时30分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1.张建明 男 196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社会信息处(政务信息化处)处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处长、信息化推进处处长、副总工程师,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田明男1974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大昌行汽车集团华东总部财务部副经理,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济部主管,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俞洋 男 197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理财规划师。曾任常州市证券公司戚墅堰营业部经理、计划部经理,东海证券常州市延陵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兼无锡市中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常州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俞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黄雄 男 197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主任科员、综合发展规划处主任科员,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頔菲 女198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公司监事。现任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頔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1.邬展霞女 197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教授、税务专硕中心主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国际采购与财税服务专委会副主任,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海关与税务合规专委会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邬展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高国垒 男 197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兼任上海市自然与健康基金会理事,入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上市公司年度人物”。现任上海章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职业导师,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资金评委,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会理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国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邵宇 男 197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金融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副主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副主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宏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科创管理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截至本公告日,邵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7已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议案8-11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议案12、13于2026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5(5.01-5.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5.01-5.12),7,8,9,10,11,12(12.01-12.05),13(13.01-13.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会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6月1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 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021-54967089 电子邮件:wangwei@shchinafortune.com 邮编:200232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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