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场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陆阳俊先生、赵艳梅女士、吉治宇先生、吴权先生、高峰先生、独立董事范从来先生因公务视频参会。 2、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谢建晖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克金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克勤、张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认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