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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5-010”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24,940,64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案上诉期限尚未届满,后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案件已由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2025-010”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7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6,131,593.25元; 2.被告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逾期利息1,459,203.25元; 3.被告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6 年4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4.驳回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6,503.23元(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已预 交),由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5,819.23元,由被告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684.00元。鉴定费307,200元(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13,688.32元,由被告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3,511.68元。由被告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的受理费、鉴定费连同判项确定的款项一并向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案上诉期限尚未届满,后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相关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 报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7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宁长远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董事王举东出差在外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闫泽滢列席会议;其他相关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制订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律师:廉洁、朱慧柠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关彦忠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简历: 关彦忠先生,锡伯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 关彦忠先生曾任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事业部副部长,2018年4月至2025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管部部长;2023年6月至今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关彦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关彦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董事王举东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陈涛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宁长远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关彦忠先生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6-050”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流贷授信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担保金额为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办理流贷授信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流贷授信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办理流贷授信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43,682.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738,558.49万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462,954.00万元(其中融资授信457,8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280,728.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280,728.49万元),担保额度和授权期限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5-022”“2025-026”“2025-043”号临时公告)。 (三)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2026年4月30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并可具体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081,808.6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7.01%;实际担保余额为621,142.4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3.31%。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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