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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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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明进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7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梅梦元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7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公司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结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李叶青先生、明进华先生为本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一。
  2、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治理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治理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召集人/主席:Olivier Milhaud先生
  委员:Olivier Milhaud先生、陈婷慧女士、江泓先生、张继平先生、明进华先生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现任召集人及成员组成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一:
  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结果的议案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计划”)。现将2025年计划授予结果予以明确。
  一、2025年业绩考核情况
  2025年计划以2025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业绩考核可归属比例(X),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为2025年预算完成率和所处对标企业排名求和的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
  二、2025年计划股票授予结果
  根据2025年计划相关规定:(1)公司层面业绩部分未达标,则对应未归属份额不得解锁,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处置,产生收益的归公司所有。(2)激励对象个人2025年度业绩考核完成率(Y)未达100%时,个人可归属权益数量=个人获授的权益数量×X×Y,未归属部分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处置,产生收益的归公司所有。结合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在锁定期结束后, 2025年计划实际可归属的份额如下:
  ■
  截至目前,2025年计划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993,006股,根据2025年业绩考核结果,可归属比例为100%,将按照2025年计划规定的锁定期及解锁期安排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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