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预焙阳极产能布局,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产业链粘性,发挥产业集群优势,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预焙阳极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公司与贵州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铝业”)签署了《增资协议》,计划共同向公司子公司贵州索通双元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索通”)增资3.98亿元,增资完成后,贵州索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60亿元,持股比例为65%;贵州铝业认缴出资1.40亿元,持股比例为35%。贵州索通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该30万吨预焙阳极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30万吨预焙阳极项目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77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贵州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贵州索通双元炭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