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蹇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马理先生、狄文先生及董事许大为先生、曾艳女士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朱溧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徐秋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