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银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洪彬先生以及董事兼总裁王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石夏娟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6、7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徐宜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