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9号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文冬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单一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2、3、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会议的议案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北京屹唐盛龙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3、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战璐璐、李媛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