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旭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史旭光先生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会议同意史旭光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史旭光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董事徐亚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修改后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全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会议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董事会审议该制度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制度,一致同意将本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将该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冯东先生、徐亚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七)(八)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9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收入以及中长期激励、其他激励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考核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激励薪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史旭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史旭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董事徐亚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将在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志
  委员:冯东、史旭光、龚敏、张腾文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敏
  委员:周志、张腾文、马桦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腾文
  委员:史旭光、龚敏、马桦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桦
  委员:史旭光、张腾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
  史旭光先生简历
  史旭光,男,1979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讲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工程师、深圳市吉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副总裁、第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南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史旭光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合规、履职尽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三)责任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确定金额为准);
  (四)保险费金额:每年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及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3年,保险合同每年签署(合同期限12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保方案框架内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公司采购相关制度在保险期限内选聘承保保险机构,确定每年保险费具体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提高2026年度现金分红频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相应期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在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后现金流仍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期限从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红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前述授权事项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本次章程修订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经理,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同步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2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19))。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股东需通过证券公司授权获取相应股数的投票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7)、《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19)《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8)、《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9)、《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10)、《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1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6-20)、《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6-2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2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2026-2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25)。
  上述议案6.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00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3.00、4.00、5.00、7.00、8.00、10.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2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并明确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留存或核查。传真或信函须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和6月11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先生、叶先生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8”,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2026年6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v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及时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 委托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旭光,男,1979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讲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工程师、深圳市吉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副总裁、第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南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史旭光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