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长春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学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长李学刚先生、董事邓华军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副董事长闫海涛先生、王锦女士、薛霞女士、李楠先生;独立董事王卫国先生、于鹏超先生、张兆华女士;时任独立董事徐玉泉先生、陈红女士均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闫海涛先生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七项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苑春雨、张丽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