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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一039 |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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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忠诚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0,626,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9.0840%。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630,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1.4867%。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995,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7.5973%。 4、本次会议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2%;反对3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弃权2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6,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3%;反对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弃权2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8,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反对3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弃权2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2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反对3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2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77%;反对3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4%;弃权2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19,994,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3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0%;反对3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4%;弃权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1,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6%;反对3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41%;反对3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5%;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99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弃权2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51%;反对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7%;弃权2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5,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8%;反对3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91%;反对3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5%;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9,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3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2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30%;反对3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9%;弃权2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2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31%;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7%;弃权2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2%。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69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4%;反对3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弃权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42%;反对3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37%;弃权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1%。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6%;反对3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2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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