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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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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49,368股后的 842,074,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18,939,388.98元=842,074,573股×0.2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218,939,388.98元÷850,523,941股×10=2.57417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2574170元。故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74170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49,368股后的842,074,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承诺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会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49,368.00股后的842,074,57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咨询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咨询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电话:0513-86571812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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