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6-049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05月2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35,4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4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均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情况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2.28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调整前):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起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报表所载营业收入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某一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业绩低于上述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85%,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某一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业绩不低于上述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85%,则激励对象当期考核对应权益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目标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100%,计算结果不保留小数点且最大值为100%。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突出(S)、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五个考核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30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1、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该名对象获授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9人调整为11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90.125万股调整为1,088.125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200万股调整为1,198万股。
  2、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71,885,9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653,458.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2.28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
  3、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71,885,9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90,267.6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141,345,15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13,231,056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2.16元/股调整为9.33元/股,授予数量由1,198.00万股调整为1,557.40万股。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104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7.72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调整及作废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2026年5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05月20日
  2、归属数量:735,400股
  3、归属人数:4人
  4、股票来源:回购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9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6,025,336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其中4人使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735,400股,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12%;96人使用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5,289,936股,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86%(有1名激励对象的股份同时来源于回购股份和定向发行股份,与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冲突)。
  6、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本次归属对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7、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35,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49,5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3.67元/股。
  8、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33元/股(调整后),授予价格与上述已回购股份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0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35,400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735,40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5月1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XAAA2B0202),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6年5月9日止,公司99名员工共受让公司股票6,025,336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5,289,936股和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735,400股;每股受让价格9.33元,共收到资金合计56,216,384.88元(大写:伍仟陆佰贰拾壹万陆仟叁佰捌拾肆元捌角捌分)已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开设账号为127905454110011的资金账户。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18,520,992.00元,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618,520,992.00元。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
  2、本次归属股份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合法、有效。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6-050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5元/股调整为24.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已处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6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57、2024-059、2024-070)。
  3、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35,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49,5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上述回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已回购股份的处理结果
  1、为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35,4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各激励对象名下,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前总股本的0.12%,过户价格为9.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49)。
  2、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处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