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代董事长)、总经理马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7人,其中副董事长王东华先生、董事马克刚先生、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列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贾晓阳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婷婷、刘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