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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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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及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于海峰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3人,代表股份398,755,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1,071,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27,68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12,77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股份12,769,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6%。 3.公司董事何飞、于海峰、郑广平,独立董事黄晓延、康晓岳、王满,董事候选人崔薇,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冯霞、李欣悦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选举崔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564,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3%;反对5,13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7%;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55%;反对5,13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71%;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5%。 表决结果:通过。崔薇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已在股东会上述职。 提案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62,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78%;反对4,92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0%;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004%;反对4,92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3%;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审议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606,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8%;反对10,093,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4%;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0%;反对10,093,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415%;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兑现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6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33%;反对5,417,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6%;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0,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19%;反对5,417,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19%;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及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50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4%;反对5,14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2%;弃权1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6,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90%;反对5,14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0%;弃权1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77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4%;反对4,90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9%;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124%;反对4,90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40%;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578,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7%;反对5,079,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0%;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3,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597%;反对5,079,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91%;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14,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20%;反对9,947,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5%;弃权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66%;反对9,947,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12%;弃权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57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9%;反对5,04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1%;弃权1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667%;反对5,04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334%;弃权1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冯霞、李欣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崔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崔薇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崔薇先生的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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