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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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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6-04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原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75,152,132股股份。2025年12月23日,投资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4,512,132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河南愚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公集团”)。无偿划转后,愚公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投资集团合计持有公司75,152,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1%,其中:愚公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51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71%)。
  2026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投资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40,000股;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640,000股,减持后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愚公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投资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64,512,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3%,其中:愚公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51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投资集团所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已于2017年12月17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投资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投资集团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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