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希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公司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5回避表决。 3、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的股东对议案6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王彦力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