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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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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96人,代表股份数928,749,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77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296,866,4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3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95人,代表股份数631,883,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444%。
  共993名中小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代表股份数10,113,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6%。
  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26,77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2%;反对1,7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弃权2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13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541%;反对1,7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58%;弃权2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1%。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926,729,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5%;反对1,7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092,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20%;反对1,7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20%;弃权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26,747,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4%;反对1,6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弃权3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11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039%;反对1,6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13%;弃权3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8%。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26,749,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6%;反对1,6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弃权3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112,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148%;反对1,6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78%;弃权3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4%。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26,630,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1,7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弃权3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9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391%;反对1,7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21%;弃权3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8%。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26,51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8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3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73,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45%;反对1,8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425%;弃权3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926,510,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8%;反对1,8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8%;弃权3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73,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16%;反对1,8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44%;弃权3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1%。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49,892,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2%;反对1,7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3%;弃权3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89,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86%;反对1,7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18%;弃权3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6%。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926,522,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2%;反对1,9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4%;弃权2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886,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81%;反对1,9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4%;弃权2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5%。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短期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49,832,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4%;反对1,9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1%;弃权2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29,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33%;反对1,9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67%;弃权2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9%。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49,846,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8%;反对1,9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弃权2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42,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388%;反对1,9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37%;弃权2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75%。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49,59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3%;反对2,0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9%;弃权3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94,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855%;反对2,0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37%;弃权3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08%。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26,324,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8%;反对2,0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3%;弃权3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8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143%;反对2,0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80%;弃权3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6%。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926,54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1,8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5%;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0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798%;反对1,8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78%;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楠 陆云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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