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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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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向鹏有(深圳)飞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有飞行科技”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增资款2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1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鹏有飞行科技2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鹏有飞行科技的股东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关联方震有智联发生增资扩股事项,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震有智联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前述交易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近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0.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1%以上的情形。
  ●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割先决条件,且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旨在获取长期战略协同价值及未来潜在投资收益。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波动、估值变化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以及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助力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向鹏有飞行科技进行增资,其中增资款2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15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鹏有飞行科技2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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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中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鉴于公司关联方震有智联持有鹏有飞行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前8.1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震有智联之间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震有智联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等,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1%以上的情形。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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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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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鹏有低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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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圳市高宸财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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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个鹏有(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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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鹏有飞行科技,该公司主要围绕低空经济领域开展低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服务,具体包括低空起降站点、飞行器维护补能设施、智慧空中出行系统等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并积极探索空中观光、城市通勤、应急救援、医疗运输等应用场景。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相关诉讼、仲裁、被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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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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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政策:本次为单方增资,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定价公允。
  (二)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鹏有飞行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对其发展前景以及未来成长性的认可,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价格: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本次向鹏有飞行科技增资的交易价格为400万元。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甲方/投资方:震有科技
  2、乙方/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鹏有低空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标的公司:鹏有飞行科技
  4、丁方/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跃
  5、戊方/标的公司股东:震有智联
  6、己方/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市高宸财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庚方/标的公司股东:交个鹏有(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协议中,每一方单独称“一方”、“该方”,合称“各方”。
  (二)交易价款与支付
  1、各方同意,震有科技按照本协议约定,以400万元认购鹏有飞行科技新增的注册资本250万元,获得鹏有飞行科技20%的股权。震有科技将在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均被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向鹏有飞行科技支付全部增资款。
  2、交割日前,鹏有飞行科技的估值为1,600万元;交割日后,鹏有飞行科技的估值为2,0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1,250万元。交割日后鹏有飞行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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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交易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在下列先决条件已经全部实现之前,震有科技无义务支付增资款:
  1、鹏有飞行科技需在签署日起1个月内完成董事会改选(含震有科技提名1名董事)、震有科技登记为股东并取得股东名册、章程经震有科技认可并完成备案,以及完成其他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鹏有飞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的承诺与保证应自作出日起合法、真实、有效,并在交割日持续遵守。
  3、鹏有飞行科技须完成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相关方签署本协议及放弃优先认购权等全部必要交易文件。
  4、自签署日至交割日,鹏有飞行科技不得发生对其资产结构、财务状况、股权权属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变化。
  (四)违约责任
  1、若鹏有飞行科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与保证,除协议另有约定外,震有科技还有权要求其按增资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震有科技因此遭受的损失及合理追偿费用。
  2、因鹏有飞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原因导致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未能按期实现的,震有科技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若震有科技逾期缴付增资款,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鹏有飞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震有科技配合办理股权恢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赔偿其为本次交易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三十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本协议由各方盖章并生效。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鹏有飞行科技主营低空智联网、低空新基建、起降平台、低空政务平台、低空运营等低空经济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本次对鹏有飞行科技进行投资,可以拓展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旨在获取长期战略协同价值及未来潜在投资收益。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波动、估值变化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以及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二)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相关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中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年8月,震有智联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深圳瑞云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放弃对震有智联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该次交易完成后,震有智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46.67万元,公司持有震有智联的股权比例由31.6770%下降至23.7577%。该次交易已于2025年9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震有智联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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