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艾隆科技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杨晨女士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张银花、徐立、李万凤对涉及回避表决的议案4已回避表决,徐立对涉及回避表决的议案5已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会议案2、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王志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