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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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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万国江先生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7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拍卖的2,360,000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万国江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4,635,705股减少至12,27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1%降至4.46%,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系万国江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3、万国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6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60,000股,并已完成竞拍。 2、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拍卖的2,360,000股股份已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并于2026年5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买受人陆雅芬持股数量为2,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4,635,705股减少至12,27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1%降至4.46%,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注:以上所有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1、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的质押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被质押,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2、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的冻结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万国江先生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7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拍卖的2,360,000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4,635,705股减少至12,27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1%降至4.46%,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系万国江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万国江先生因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内容一致,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万国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7、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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