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时代大道北侧火炬大厦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青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韦昆先生列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议案4、议案5。 3、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晓娟、陈韵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