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5年11月28日,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江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与出让方代表唐永波先生签署了《武汉江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书》”),拟就产业整合与资本合作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投资意向进展及终止原因 《意向协议书》签署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及评估工作,并会同相关方就投资事项进行了多轮沟通与磋商。因双方无法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共识,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意向协议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意向协议书》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战略合作的终止系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该意向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908.87万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749,904,031股×0.1元/股=74,990,403.10元人民币。据此计算,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990,403.10元÷768,992,731股=0.0975177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517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武商集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总股本768,992,73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088,700股后的749,904,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088,700股后的749,904,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49,904,031股×0.1元/股=74,990,403.10元。据此计算,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990,403.10元÷768,992,731股=0.0975177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5177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张媛、黄飞虎 咨询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武商MALL A座8楼 咨询电话:027-85714295 传真:027-85714049 八、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