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孙福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孙福俊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上述股东会将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孙福俊先生的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福俊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职工董事简历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6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孙福俊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减速机厂加工车间主任、团总支书记、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副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厂副厂长、重型热处理厂副厂长,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铸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裁助理,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