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号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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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科技工业园南兴路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詹谏醒董事长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2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30,899,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0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16,736,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0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2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4,162,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34%。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0,886,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12,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0,886,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12,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30,886,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12,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130,886,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12,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旺南、詹谏醒、詹任宁、叶裕平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故回避表决,前述股东分别持股98,857,193股、3,047,252股、6,173,814股、8,434,473股、90,007股。 同意14,27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8%;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03,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0,88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10,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0,876,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02,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9%;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同意130,88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010,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陈晓璇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兴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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