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4、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7、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2、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4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6191万股(经调整并四舍五入后结果,下同)。 2、由于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056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751万股。 四、本次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59万股(经调整并四舍五入后结果,下同)。 2、由于1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080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67万股。 五、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1.1876万股,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42.4554万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8.732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2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4417万股(调整后),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6,869.3735万股的1.07%。 (3)授予价格:69.67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9.6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授予人数191人,为公司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4)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7)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3、2022年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均为授予日当日价格和数量。 4、2022年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归属价格和归属数量均为归属日当日价格和数量。 (二)2023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26.0684万股(调整后),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6,869.3735万股的1.93%。其中首次授予292.2770万股(调整后),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73%;预留33.7914万股(调整后),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0%。 (3)授予价格:44.91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4.9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3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37人,为公司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2)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3、2023年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均为授予日当日价格和数量。 4、2023年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归属价格和归属数量均为归属日当日价格和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4554万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322万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1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2027年5月12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激励对象归属符合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23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2年5月12日。 2、归属数量:42.4554万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148人。 4、授予价格:69.67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4年4月23日。 2、归属数量:8.7322万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30人。 4、授予价格:44.91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2022年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4554万股;同意公司为2023年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32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恒玄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