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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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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6-03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
  ●首次增持情况:截止2026年5月12日,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6,25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4%;森工集团于2026年5月13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2,03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8,284,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上市公司天然矿泉水主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开展战略性增持,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含首次增持)不低于1,750万元,不超过3,500万元,增持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风险性提示: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主体首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
  ■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首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森工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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